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精心筹备 密切配合
——我院顺利召开首起民营“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来源: 民二庭 时间: 2017-11-17 16:41 点击量: 1934

20171120100459447.jpg

20171120100512249.jpg

20171120100524140.jpg

经过连日精心筹备、多方密切配合,11月16日,我院顺利召开了武汉市梅山桥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债权核查、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等十一项议程。

梅山水泥公司原为国企,于2003年改制为民营企业,职工众多,存在多年未缴职工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12月26日,原法定代表人因债务缠身自焚,公司随即停产,其他股东对公司事务弃之不顾,公司管理机构、工会组织瘫痪,出现职工大规模上访。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管理人清理出职工债权为2400余万元,债权人申报债权3.8亿余元。因企业管理混乱,账目不全,造成清算工作困难,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否定了债权人申报金额1.4亿余元,债权人与债务人、管理人对立情绪十分严重。同时职工因医保、失业等问题,诉求强烈,多次声称会议当天要到会集访。

鉴于该案债权规模大、破产事务复杂、职工人数众多且情绪强烈,为保障会议顺利进行,我院及时向市中院、区委汇报,积极争取市中院、区委的支持,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安保维稳方案。会议当天,市法院从全市抽调警力60人,区公安分局派出民警80名,蔡甸街、张湾街、索河街等单位也派出维稳工作人员,为会议提供有力安全保障。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委、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为会议召开提供宣传、医疗、供电等服务。我院还调集各部门负责人及干警等,分成七个工作小组,维护会场秩序,做好法制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在各方的密切配合下,我院首起破产债权人多、职工多、遗留问题多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平稳有序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