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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案件“肠梗阻”,“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下狠药”

来源: 永安法庭 时间: 2024-01-18 21:07 点击量: 3535

我们依据这份重新鉴定报告和原告达成调解了,我们正在核对赔偿金额细节。刘某某案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刘律师主动致电承办法官道。

“保险公司认可了这份重新鉴定报告,我们正在核对赔偿金额细节!”张某某的代理人王律师激动地对承办法官感慨道。

近日,我院收到三份诉前鉴定的报告,依据其中两份报告,成功调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两起案件当事人均选择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上了一道安全阀

案件碰见肠梗阻对症下药才有效。20233月,刘某某与刘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刘某某住院治疗20余天,出院后刘某某单方委托某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嗣后,刘某某将司机刘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保险公司对伤者刘某某的后续治疗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均无异议,仅对其伤残等级持有异议。而刘某某则以鉴定报告为依据,对伤残赔偿系数寸土必守。在另案中也存在类似的肠梗阻。张某某就交通事故将司机张某、保险公司以及道路救援基金公司诉至法院。在该案诉前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对张某某的伤残等级持有异议。在两案的当事人就伤残等级僵持不下,即将面临调解崩盘之际,案件承办法官针对性地向当事人介绍本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两案的保险公司遂向法院申请仅对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重鉴报告定纷争,司法确认上保险。因张某某案件涉及医保统筹基金、道路救援基金等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保障基金,故在诉前鉴定期间,承办法官也同步进行调解工作。就在双方当事人就除伤残等级以外其他赔偿项目达成一致调解意愿时,重新鉴定报告也新鲜出炉了,认定张某某仍构成十级伤残。至此,保险公司对张某某伤残情况再无异议。承办法官立即以诉前鉴定无缝对接诉前调解,将案件委托本院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前期调解工作的基础之上,本院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线下面对面调解。考虑到张某的实际经济能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某13万余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道路救援基金公司为张某某垫付的八千余元医疗费由保险公司从支付给张某某的赔偿款中扣减直接返还。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向本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上了一道法律保险

我院道交审理专业团队在2023年共审理道交案件458件,其中诉前鉴定案件52件,以诉前鉴定结论为依据调解成功案件共11件,占诉前鉴定已结案数52.4%,无一案当事人另行起诉。我院将坚持“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的工作方针,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道交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融入诉源治理大工程,抓前端、治未病,化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