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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解”到“优解”
——蔡甸法院“以保促调”跑出护企解纷“加速度”

来源: 立案庭、政治部 时间: 2026-09-14 08:31 点击量: 59

财产保全,不只是“封冻财产”的刚性手段,更是推动矛盾化解的重要杠杆。近日,蔡甸法院巧用“以保促调”工作机制,高效办结两起涉企商事纠纷案件,以审慎规范的财产保全措施打破诉讼僵局、倒逼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某工程公司因项目施工需要,向辖区某企业采购建材。供货方依约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后,该工程公司长期拖欠货款未予结清。2024年底,案涉债权依法转让至原告名下,原告多次催告对方履约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蔡甸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经严格审查,依法依规冻结被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联络被告,均遭到对方刻意回避,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账户被冻结后,被告公司在市场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保证金缴纳等环节接连受限,企业经营运转受阻、商业信誉受到影响。经营陷入被动的被告彻底转变消极态度,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明确表达和解履约意愿。

承办法官精准把握调解契机,从平衡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出发,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详细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定违约责任、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失信后果,以及财产保全、失信惩戒对企业信用评级、市场经营资质的长期负面影响,引导其正视纠纷、主动担责履约。同时,耐心向原告沟通调解结案的时效优势与成本优势,积极促成双方互谅互让。

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全额清偿货款。法院全程跟进督促履约,短短三日内,案涉款项足额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原告合法债权全部实现,该起商事纠纷得以圆满实质性化解。

在另一起涉企纠纷中,蔡甸法院活用“以保促调”机制,成功化解本诉、反诉叠加的激烈矛盾,高效盘活涉案项目、为企业减负纾困。

某新能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由科技公司负责项目进场对接、资料整理、手续代办及全程验收协助等服务。合同履行中,受外部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施工停滞。新能源公司认为科技公司未充分履行协助义务,造成项目停滞及相关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审理期间,科技公司当庭抗辩并提起反诉,主张项目停滞系客观外力所致,自身已全面履约,要求新能源公司支付剩余居间费用及违约金。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强烈,本诉反诉叠加,严重影响两家企业正常经营及项目推进。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能调尽调、实质解纷”理念,将财产保全的约束制衡作用融入调解全过程。既审慎审查保全申请、精准研判风险,依法适度采取保全措施,又细致梳理合同约定、履约过程及项目停滞根源,清晰界定双方权责。

最终,借助财产保全的司法震慑效力,以及法官的充分释明,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由科技公司退还部分居间服务费,案涉合同全部争议一次性了结。协议履约完毕后,新能源公司申请解除保全、撤回本诉,科技公司主动撤回反诉,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相较于传统庭审、判决、执行的诉讼流程,“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模式,以精准审慎的司法强制措施为抓手,倒逼当事人主动协商和解,既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大幅缩短纠纷化解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蔡甸法院始终坚持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不断规范完善财产保全适用机制,让财产保全成为化解涉企纠纷的“有效杠杆”和高效履职的“便民抓手”,将司法刚性约束与柔性调解服务深度融合,真正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域、治理一片”的良好司法效能。

下一步,蔡甸法院将持续厚植“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常态化、规范化运用“以保促调”解纷模式,持续优化涉企纠纷化解路径,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审判质效,以更精准、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