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蔡甸法院奓山法庭将巡回审判庭开进武汉中德国际产业园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以“庭审现场+普法宣讲”的形式,为园区企业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原告武汉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2021 年起,原告为被告提供铁塔等产品的热镀锌加工服务,加工量约 4000吨。经双方对账并抵扣部分款项后,被告仍拖欠原告加工款 100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4000多吨铁塔件,我们一吨一吨镀出来、送过去,成本垫进去了,工人工资要发,现在对方一句‘没开票’就把钱卡住,我们资金链都快断了!”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情绪急切地陈述。而被告方则辩称,双方长期交易形成了“先开票后付款”的惯例,原告未开具全额发票导致公司财务无法入账,造成实际损失,因此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主审法官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围绕“开具发票是否属于付款法定前提”“未开票能否成为拒绝付款的合法抗辩理由”等问题,引导双方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并结合案件事实,向原被告及现场旁听企业代表进行当庭释法。
法官明确指出,支付加工费是承揽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而开具发票通常属于“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在承揽人已经完成加工成果并交付的情况下,定作人一般不得以未收到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加工费。这一专业、清晰的法律解读,让在场企业负责人纷纷点头,认真记录。
案件审理结束后,干警们趁热打铁向旁听企业代表发放《法治体检企业自测表》,围绕合同签订、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等高频法律风险点进行“专项体检”,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针对园区产业链常见的加工承揽纠纷,给出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加工业务在我们园区很普遍,这种‘活干了钱拿不到’的情况我们一直很担心,今天的庭审让我们厘清了‘先票后款’的法律边界,太受用了!” 一位园区装备制造企业负责人感慨道,这场巡回审判如同一场“及时雨”,有效消除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盲区。
近年来,蔡甸法院立足辖区企业发展需求,依托中德国际产业园内设立的“法官工作室”和“法治共建站”,将司法服务前移,以常态化巡回审判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纠纷化解、“面对面”普法宣讲的精准司法服务。下一步,蔡甸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机制,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和普法宣传,用司法力量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