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司法警察到办公室副主任再到永安法庭副庭长, 林高峰的每一步都迈得坚实有力。如果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属于他的同样是最难念的“执法经”。 他以身作则,主动承办难案、要案,几年来,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30余件,做到了“零发回重审”、“零信访”、“无重大改判”。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秉公办案,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他勤于思考,善做群众工作,尊重群众智慧,将司法的专业化和群众智慧置于同等重要位置,使得司法的专业化和亲民化良好的结合在一起。面对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他能耐心倾听群众的陈述和意见,不以生硬的法律规则来裁剪现实生活。一对八十多岁的夫妇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他受理这起案件后,十余次的面对面调解,使其家庭关系全面改善,子女负担起了父母的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面对专业的律师,他能够辨法析理,充分沟通,以双赢甚至多赢来化解纠纷。在审理旺斯达国际幼儿园与常青藤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一方是港资控股企业,一方是新加坡籍华人,面对双方因纠纷即将解除合同、300余名幼儿无法继续学习的困境,他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在短短十几天时间里,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实现了三赢的圆满结局。新籍华人作为本案被告,向法院寄来感谢信中真切写道“有如此优秀的法官是人民的福祉”。
他承办的案件数量多,质量好。他巡回办案的足迹踏遍了永安的山山水水。他用朴素的语言让乡亲们听懂了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公正;他用身边的案件使老百姓明白了另一种规则,那就是法律。办案条件的艰苦,挡不住他前进的脚步。用脚步丈量的,不仅仅是路程,更是执着的情怀。他忠于法律,依法裁判,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为此得罪过自己的亲戚、朋友,但他从未为自己的“硬气”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