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法官:您好,请问是张先生吗?我是承办法官,今天上午您的案子开庭,您现在到法院了吗?
原告:我在外地出差,现在过不去。
法官:庭前已向您送达传票,根据传票告知事项,原告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分钟未到庭,案件将依法按撤诉处理。
原告: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我之后还能再主张权利吗?
一、什么是“按撤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指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方未遵守法定诉讼程序、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法院直接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以此督促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节约司法资源。
二、哪些情形会被按撤诉处理?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当事人未按期预缴案件诉讼费用,费用减免申请未获准仍拒不缴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4.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擅自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属于原告方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三、被按撤诉处理,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1.一般民事案件可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离婚案件存在起诉期限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3.案件审理程序宣告终结
案件实体审理终止,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恢复至起诉前原有状态,涉案民事争议未作出司法裁判。
4.诉讼费用不予全额退还
案件受理费一般减半收取,剩余部分不予退还,前期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将白白消耗。
四、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案件被按撤诉处理,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当事人提起诉讼属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时效自程序终结之日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官提示
提起诉讼只是第一步,在诉讼中还应遵守诉讼程序、按时参与庭审、及时缴纳费用,依法配合案件审理。确有客观事由无法到庭,须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依法申请延期开庭,避免因自身程序过错,承担按撤诉处理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