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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之光② | 蔡甸法院干警畅谈学习刘杨萍同志心得体会

来源: 以上各部门 时间: 2025-11-07 09:21 点击量: 185


自开展向刘杨萍同志学习活动以来,蔡甸区人民法院持续掀起见贤思齐的热潮。各党支部纷纷组织专题讨论,干警们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踊跃分享学习感悟与实践打算。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刘杨萍同志作为标杆,把她身上蕴含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作风,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砥砺初心、践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一庭法官助理  陈永华

 

作为一名蔡甸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助理,每日置身于婚姻家事案件的情感旋涡中,面对当事人的纷争和伤痛,我时常思考如何让司法裁判既彰显正义,又弥合创伤。在深入学习全国优秀法官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深受震撼与启迪。这位在司法战线奋斗三十余载的前辈,以其坚定的信念、温暖的行动,为我们年轻干警点亮了一盏引路明灯。结合家事审判岗位的实践,我的学习体会如下:

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理念,传递法治温度。刘法官在少年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以绿植缓解未成年紧张情绪,将心理知识巧妙融入审判全程。她曾通过“温情审判”感化盗窃犯中的少女小涂,不仅依法判处缓刑,更持续回访帮教,最终见证这名失足少年勇敢制止街头盗窃的蜕变。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家事审判不仅是厘清法律关系,更要像刘法官那样,用真诚倾听瓦解当事人的心理防线,用司法温情弥合亲情裂痕,让裁判过程成为疗愈家庭创伤的契机。

践行担当作为的职业精神,延伸服务职能。刘法官要求干警接待当事人后立即调取材料,生动诠释了“凡事不拖沓”的效率准则。在家事案件办理中,我们应当学习这种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抚养权争议主动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将司法服务从庭审之内延伸至社会治理之中。

恪守清正廉洁的职业底线,筑牢思想堤坝。面对前来为盗窃案儿子说情的小学老师,刘法官坚守“只有执法的义务,没有枉法的权利”的原则。从业30年保持零人情案、关系案的清誉,正是我们处理家事案件时抵御亲情干扰的精神铠甲。当遇到亲友为离婚案件当事人说情时,必须时刻铭记刘法官“公平正义永在我心”的职业誓言,让清廉成为司法工作最坚实的底色。

这位在车祸苏醒后仍注视着法官制服、眼中闪烁坚定光芒的刘法官,用她不曾被击垮的司法信仰告诉我们:真正的法治力量,既凝结在法条的严谨之中,更流淌在司法者为民解忧的温情里。作为新时代的法院青年,我定传承这种精神,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归途,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司法为民篇章。

 

民二庭法官助理   唐雄琛

 

近日,我深入学习了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这位深耕司法审判一线30余年的"全国优秀法官",用忠诚与担当、创新与温情书写的职业篇章,如明镜照心、似明灯引路,让我深受触动、倍感振奋。

刘杨萍同志的事迹,诠释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本色。她始终秉持"以百姓心为心"的理念,将群众的"小事"当作心头的"大事"。为节省当事人时间推行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开示,融合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用"圆桌审判"打破隔阂、传递温情,帮助300多名失足少年重燃希望 。从审理600余件刑事公诉案件到化解1000余起纠纷,她创造的"零错案、零信访"佳绩,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司法温度浸润人心的见证,让我深刻明白:初心从来不是口号,而是融入每一次办案、每一次调解中的执着坚守。

她的历程,彰显了法院人"锐意进取"的担当精神。面对复杂的司法实践,刘杨萍同志从未固步自封。她探索未成年人缓刑犯考察机制、创设心理干预机制和"前科封存"制度,推行的少审"五心"工作法和"三审合一"路径被全国推广 。即便工作繁重,她仍笔耕不辍,撰写50余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带领团队斩获多项国家级、省级奖项。这种在实践中创新、在钻研中精进的"钉子精神",为每一位从业者树立了履职标杆——唯有不断打磨本领,才能在岗位上破解难题、创造价值。

她的品格,矗立起法院人"清正坚韧"的职业丰碑。30余年职业生涯中,刘杨萍同志坚守底线,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一身正气守护司法公正 。2023年底因公重伤后,她凭借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与伤病顽强抗争,康复后眼神中依旧饱含对工作的热爱 。这种"铁面"背后的坚守与困境中的不屈,正是法治工作者应有的精神底色,也时刻警醒着我:唯有守住底线、永葆韧性,才能在前行路上行稳致远。

作为新时代的奋斗者,刘杨萍同志的事迹让我深刻认识到:平凡岗位上的坚守终将成就不凡。我将以她为镜,把"忠诚为民"的情怀融入日常,把"锐意进取"的担当付诸行动,把"清正坚韧"的品格刻进心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自己的岗位上脚踏实地、砥砺前行,努力交出不负时代与人民的答卷。

 

侏儒山法庭实习期干警   张蕙质

 

学习刘杨萍法官的先进事迹后,我深受教育和启发。这位在审判一线耕耘三十余年的优秀法官,为我们青年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标杆。

刘法官对公正司法的执着坚守令人敬佩。在审理一起涉及21名被告人的复杂团伙犯罪案时,她夜以继日工作,创新推行**庭前证据开示**,仅用8小时完成庭审,且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她所办案件实现“零错案、零信访”,体现了极高的专业水准。

她对司法为民的初心践行令人动容。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她推行“圆桌审判”,自学成为心理咨询师。处理一起高中生侵权纠纷时,她耐心调解4小时,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这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值得我深入学习。

她的清正廉洁品格为我树立了人生标杆。面对说情送礼,她始终坚持原则:“只要心不贪,没有推不了的人情。”从业三十余年,没有一起人情案、关系案,这种坚守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

对比刘杨萍法官,我清醒看到自身在群众工作能力、业务钻研深度等方面的不足。我将以她为榜样:坚守初心,牢记司法为民使命;精进业务,提升专业素养;勇于创新,探索高效工作方法;严守底线,维护法院干警形象。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愿将“见贤思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平凡岗位上追逐法治之光,为法院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