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巡回审判进驾校 精准普法“准司机”

来源: 永安法庭 时间: 2024-03-27 15:47 点击量: 1652

为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教育,减少交通事故案件发生,3月26日,蔡甸法院永安法庭将审判庭搬进驾校,在驾校教职工及学员的旁观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通过真实的庭审现场和鲜活的交通事故案例,为正在学习的准司机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

2023年5月6日,被告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谭某发生碰撞,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李某在此次事故中付全部责任,原告谭某无责。后原告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及承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9913元。在承办团队的安排下,各方当事人如期到庭。

正式开庭前,承办团队联系了蔡甸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警官,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警官结合事故处理经验,一同对案件当事人开展了调解工作,在法院与交警部门的协同下,各方当事人具备了初步的调解意愿。

正式开庭后,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各项损失挨个进行细致分析解释,使旁观人员能够对交通事故产生损失、计算和承担有详细的了解。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与原告达成了一致,被告李某却在鉴定费与诉讼费由谁承担上与原告产生分歧,借着这个机会,承办法官就鉴定费、诉讼费的法律规定和实务中的处理对原被告及旁观的“准司机”进行普法。最终,原、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旁观人员也看到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堂。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法院怎么审理案子。”“不自觉的就看入迷了,好多交通事故的知识一下子就记住了。”旁观的学员如是说到。这也正是永安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活动的目的所在,针对还未上路的“准司机”们开展普法,树立安全驾驶意识,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目的,从源头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蔡甸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充分释放巡回审判普法教育及诉源治理功能,为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找准重点场所和人群“按需普法”,用直观的庭审方式,将法治宣传落到实处,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