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蔡甸,生机盎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蔡甸区的绿意愈发浓郁。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实践中,一场由人民法院主导的“绿色破产”实践,正为困境企业的有序退出增添生态保护的新内涵。
2025年1月,蔡甸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某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当法官与管理人踏入厂区,塑料生产的遗留问题触目惊心:成堆的生产边角料、残次品混杂着粉尘与滤渣,在角落无序堆放。这些废弃物若处置不当,不仅将大幅贬损破产财产价值,更潜藏着污染土壤、水源的巨大风险,威胁着辖区的生态基底。
“案件接手时,废料处置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办案法官坦言,“企业濒临破产,资金紧张,但环保责任不能‘破产’,如何避免‘企业倒了,环境坏了’是摆在我们面前最紧迫的课题。”
秉承将民法典绿色原则融入破产审判的理念,蔡甸法院迅速行动,严令涉事企业立即全面整改,限期提交科学、环保的处置方案。同时,法院主动“牵线搭桥”,邀请区环保部门提前介入,对厂区进行“环保体检”,精准识别风险点,形成府院联动的强大合力。
压力之下,涉事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对堆积如山的塑料废料进行精细分类、妥善保存,并积极寻找合规的回收与销售渠道。短短数月后,一份详实的《关于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塑料废料环保处置的报告》呈交法院,清晰列明了废料类型,并制定了短、中、长期相结合的处置方案与落实步骤。经环保部门严格复查确认,厂区固废、危废隐患已彻底消除,未发生任何污染事件。
“这是我院今年践行绿色破产理念的‘第一案’”,蔡甸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它标志着我们的破产审判理念在升级——资产处置不再唯‘价高者得’,而是优先选择环保方式,守住生态红线。通过府院联动,凝聚多元共治力量,也是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于困境企业而言,绿色破产是其必须坚守的最后一道生态防线。下一步,蔡甸法院将持续深化“绿色破产”实践,优化府院协同机制,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经验,以更优司法服务护航企业绿色转型,守护蔡甸生态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