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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擅自将共同财产转账赠与他人,钱款还能追回吗?

来源: 永安法庭 时间: 2026-07-07 08:37 点击量: 240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许可,私自将大额共有财产无偿赠与他人,该处分行为既损害配偶合法权益,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近日,蔡甸法院永安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未告知、未征得配偶同意,多次向第三方赵某转账赠与大额资金,相关款项均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王某发现上述财产处分行为后,多次与赵某沟通返还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涉案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配偶财产权益,且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受损害方依法有权追回全部财产。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秉持柔性化解思路,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法律责任与行为后果,同时结合当事人实际经济情况积极组织协商沟通。经过多轮情理法疏导调解,赵某充分认识到自身取得涉案款项无合法依据,认可赠与行为无效,自愿返还全部款项。兼顾双方当事人意愿及实际履约条件,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赵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全额返还涉案款项,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婚姻家庭的稳定离不开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婚内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单方私自向他人赠与大额资金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配偶有权起诉追回全部钱款。广大群众应当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财产处置观念,自觉恪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序良俗,规范合理处置家庭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