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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未成年人在KTV有偿陪侍,获刑!

来源: 刑庭 时间: 2024-01-17 21:04 点击量: 2872

近日,我院公开宣判辖区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2月至3月,被告人袁某某通过他人以高薪相诱,招用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经营的KTV内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公安机关发现后予以查处,并责令KTV停业整顿三个月。袁某某并未吸取教训,就此罢手,又继续调度接送两名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到另一家KTV继续从事有偿陪侍活动。2023年4月6日,再次被公安机关查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未成年女性在娱乐场所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应予以惩处。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情节,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不少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被诱惑等弱点,组织招募未成年人到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致使未成年人过早辍学,养成不良习惯,甚至面临人身被侵害的风险,这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社会秩序,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